今天(8月7日),记者从宿迁警方获悉,近日,宿迁市宿豫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依法对扬州市广陵区来宿务工人员李某、张某予以行政处罚,李某、张某所在项目部负责人因未及时报告情况一并受罚。

“他这一块不老实,给我们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工地停了。他也知道防疫这个要求,我也主动问他了,他隐瞒不报。”经查,李某、张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7月26号晚,两人从扬州市广陵区自驾来宿,到达顺河人家小区出租屋居住,次日到润景苑项目部工地务工。8月4号,社区工作人员在防疫筛查时发现两人,并立即送往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期间,两人在出租屋和项目工地之间来回往返数次,未向相关部门登记报备。

“全民防疫那么长时间,来了九天,八九天时间,而且还是高风险地区来的。”经调查,李某、张某及其所在用工单位润景苑项目部负责人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和公安机关登记报备,违反了《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8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李某、张某及润景苑项目部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宿迁市宿豫电子商务产业园派出所副所长陈小晶介绍:“警方郑重提醒,从外地务工返宿人员,特别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宿人员,到宿后一定要到社区、物业、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备,否则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一定会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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