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7时15分,徐州交警支队三堡公安检查站民警赵鹏程、辅警陈家鑫交接班途经京台高速公路733公里处时,发现超车道上有一红色大型障碍物,这可是赤裸裸的高速公路“杀手”。
二人立即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打开警灯拉响警笛预警,一人在警车旁打手势示意后方车辆减速,一人在行车间隙跑到超车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个货车驾驶室顶棚。观察后趁着没有车辆经过,二人合力将障碍物拖至应急车道。为了防止大风将顶棚再刮至行车道内,他们将顶棚掀出护栏外,并打电话联系高速清障部门前来清理。
今年以来,三堡公安检查站民警在交接班和巡逻途中多次在车流中处置路面洒落的障碍物,消除了数起事故隐患。
如果驾驶员在高速行车途中突遇路面障碍物,该如何紧急避险呢?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安全因素,就是不超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刹车距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其次,如果临近障碍物时才发现,驾驶员首先应当“处变不惊”,把握好手里的方向盘,千万不要突然猛打方向,防止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
此外,货运车辆驶上道路前要将所载物品捆扎牢固,避免洒落;车辆行驶过程中,驾乘人员不要向车外扔垃圾等废弃物,不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如果在高速行车途中发现路面障碍物,随车人员应当拨打110,讲明所经路段和应急车道护栏上标注的桩号,公安机关即能了解到障碍物位置,派员处置。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元国璋 通讯员/邵劭 吴非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