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22时许,徐州市交警支队高速七大队民警在京沪高速巡逻时发现,一辆苏D号牌的小型轿车停靠在高速匝道口的应急车道内,民警遂上前检查并将车辆带至新沂东出口。民警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张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证。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和副驾的李某系夫妻关系,从常州市出发准备前往邳州市,出发时是妻子李某开的车,途中其妻子身体不舒服就将车交给了并未取得驾驶证的张某驾驶。
张某开车行驶到新沂东出口匝道时,其妻子肚子疼,张某也想方便一下,就将车停在了匝道口的应急车道内。
民警在告知了当事人无证驾驶和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内停车,以及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行为的危害,依法对其丈夫无证驾驶以及将车辆违停在应急车道的行为处12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对其妻子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证驾驶是极其危险的,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切勿无证驾驶。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在危急关头是紧急救援的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占用。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