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需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可有人为了利益动起了小心思,干起了违法违规的事情。
5月10日,徐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跨省非法运输香烟的车辆,车内各类香烟共558条,总价值约1.68万元。
5月10日晚19时许,徐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夜间执勤巡逻至518国道338公里处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车牌号为苏U号牌的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遂指挥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的过程中,驾驶人洪某神情慌张,答非所问。经仔细检查,该车后备箱内整齐摆放各类品牌香烟共558条,市场价值约1.68万元人民币。
洪某称此香烟是从山东菏泽曹县运往沛县的,且无法出具香烟运输相关手续和证件,属于非法运输香烟。目前,该案已移交当地烟草专卖局处理。
交警提示:香烟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商品,禁止私人随意运输,未经批准非法运输香烟,必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请不要铤而走险!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