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各街道食安办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资质、专柜(专区)经营、产品合法性、包装标签、索证索票、广告宣传情况等六个方面。目前已检查商场、超市、母婴店等相关经营单位37户。各商家都能够做到持证经营,并按要求设置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专区),并严格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全区未发现未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过期或假冒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相关产品违法广告。
但检查人员也发现了个别商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内混有少量孕妇乳粉、儿童乳粉、固体饮料、婴幼儿辅食等普通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这种“混放专柜”现象全部依法责令商家进行整改,并提醒营业人员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普通食品替代母乳或婴幼儿配方乳粉。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