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断面长和点位长履职成效,持续推动江苏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江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指挥部办公室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决定建立直通“两长”工作机制。该机制将进一步规范断面长和点位长的具体履职要求,同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告知相关年度目标、监测数据、预警信息。
机制明确,由于职务变更导致断面长和点位长人员调整的,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在各级新任断面长和点位长到任3日内,将履职要求书面送达,并明确告知其及时下载“江苏空气质量”等APP,实时关注管辖站点及周边站点监测数据。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在正式收到国省考水质断面和国省控空气站点年度目标下达文件1日内,短信告知各级断面长和点位长,3日内书面寄达。
机制要求,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将以下信息定期推送至相关断面长:断面当月及累计水质类别、达标情况、主要超标污染因子以及同比和环比变化情况、全省重点断面逆序排名情况;将以下信息定期推送至相关点位长:站点当月及累计六项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优良天数比率、首要污染因子以及同比和环比变化情况、全省重点点位逆序排名情况(对于曾进入过省攻坚办旬报逆序排名名单的国考断面和国控点位,按旬告知,其余按月告知;省考断面和省控点位参照执行)。
此外,对连续三次进入省攻坚办旬报逆序排名前五的、连续两个月累计水质不达标的、连续两个月同比或环比降类的、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改善幅度连续两个月未达标或连续两个月落后于全省改善幅度均值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连续两个月逆序排名全省前五的,以及预判达到年度目标有难度的国考断面和国控点位,相关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在确认断面或点位存在上述情况后1日内发布预警信息,短信或书面直接通报至相关断面长或点位长(省考断面和省控点位参照执行)。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通讯员/美苏263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