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体育局和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共8个方面31条,其中包括,体育课不再为文化课“让道”,而是与文化课同等重要,中考体育分值权重要占总分10%以上;到2025年,江苏全省创建1500所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普遍掌握1到2项运动技能。该实施意见出台,标志着江苏体教融合工作将步入快车道,青少年学生将会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体育锻炼,青少年体育赛事也将蓬勃发展,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升学等重点难点将得到破冰解决。
《实施意见》表示,到2025年,江苏基本形成教学体系规范、训练构架完整、竞赛体系完备、人才渠道畅通、保障机制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参加体育活动兴趣不断增强,自主锻炼习惯逐步养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覆盖面不断扩大,训练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注册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参加训练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000所,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明显提高。到2035年,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60%以上,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
江苏将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布局,体育、教育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遴选和创建。到2025年,创建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00所,其中省级快乐体操特色学校(幼儿园)200所,省级羽毛球、篮球特色学校各100所,省级排球特色学校50所,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100所。
江苏还将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即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推动更多的体育运动项目在学校普及,并开展校级业余训练。使运动项目有持续发展的基础,运动员有稳定升学和训练的渠道。
《实施意见》专门提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须设立教练员岗位,支持普通大、中、小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优先招录经任职资格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开展课外体育活动辅导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同时,拓宽畅通青少年体育运动员升学渠道。体育、教育部门要联合举办区域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形成“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全省联动”的竞赛格局。鼓励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选拔组建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各级青少年体育竞赛。同时,要规划并贯通省、市、县(市、区)、校四级联赛体系,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
在深化体校改革方面,研究制定《江苏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省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标准》,将各级各类体校纳入当地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共建1-2所体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社会培养更多体育职业技能人才;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等综合素质的提升,帮助青少年运动员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同步发展;提高改善体校教师、教练员待遇,合理领取报酬和补贴。
《实施意见》还表示,要重视发挥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导向作用,各设区市中考总分值中体育分值权重在1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评价考试组织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督导评估范围。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毕然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