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行业,有一群人专门从事负面信息有偿删除的“生意”。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3月18日上午,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有偿删帖的案件进行了庭审。
每天点点鼠标就能收入不菲,这是被告人梁某和张某入行前完全没想到的。梁某和张某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接触到有偿删帖这个“行业”。两人通过大量添加一些公关的QQ群、广发广告,从而接到订单。
据了解,梁某和张某两人自己并不会删帖,他们接到“订单”后,会找专门删帖的人帮忙删帖。
在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间,梁某先后22次收取删帖费用合计153440元,2020年7月至11月间,张某收取删帖费用合计109193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布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达到一定数额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沈海鹏介绍:“网络有偿删帖,它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它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妨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阻碍了公民的监督权等等,通过网络有偿删帖,删除他人的负面新闻,把他人一些不好的事情,一些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事情,让他人通过网络发表出的言论予以删除,这其实是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要予以惩戒。”
主审法官陈家定介绍:被告人梁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人民币罚金15000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两年6个月并处人民币罚金3万元。 最终,梁某和张某被没收违法所得,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