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上“陌生人”人来人往 住宅楼里开网约房漏洞太多|解忧帮

2021年03月18日 18:08:26 | 作者:郑丽丽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31149a5f2c22429089e9ad5ab6e23b35 30568117 2021-03-18 18:08:26 /a/20210318/31149a5f2c22429089e9ad5ab6e23b35.shtml

  家住南京中电颐和府邸的王女士向解忧帮反映,两年来,她家楼上的一户人家,每天都有不同人进进出出,存在噪声扰民等行为。经过了解,她才知道,原来这户人家在网络平台上以"城市民宿"方式对外经营了。对此,王女士不理解:住宅楼里可以开民宿吗?

  王女士在多家网络平台上发现,楼上邻居在做民宿经营,为此,王女士在平台下单,花了360元购买了2607室一天的房。整个过程,通过网络下单,无需跟房主见面,也不需要做身份证信息登记,客人能顺利入住。

  王女士认为,2607室这种经营行为,不仅扰民,安全隐患很大,为此,她多次找到小区物业。

  南京中电颐和府邸中电熊猫物业告诉王女士,他们接到王女士的投诉,每次都安排保安上门,问住到里面的人,他们只承认是整租的。一直到3月16日,警察上门,住在里头的人承认是网络上预订的民宿。

  王女士质疑,之前不同人来住小区大门的物业怎么管的呢?物业辩解:“正常访客我们只是登记。”

  随后,记者联系到2607室的房主,她并不承认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强调只是房屋出租。3月17日,记者再次登录相关网络平台,发现关于中电颐和府邸4栋2607的民宿信息已经删除。法律界人士表示,现在不少人通过互联网,尤其是短租平台,进行住宿房间的信息查询和预订。但这样的网约房,在入住时,租客都不需要与经营者见面,网上预订后就可直接获取门锁密码进入房屋。存在着“一人预订、多人入住”“张三预订、李四入住”等现象,安全风险较大。

  出租和民宿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超认为,个人出租的话不需要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如果是住宿业的话有相应的行政法规,需要办理特许经营许可、 营业执照、资质等等,要求比较严格。而且民宿经营服务, 需要得到受到影响的邻居同意,属于住改商范畴。眼前的现实是,很多经营者会打上擦边球,以短租为名,实际从事却是民宿经营。由于民宿业入住的人员流动比较大,没有按照住宿业要求进行人员备案,涉及到违法行为可能没法追溯。

  到底是民宿,还是网约房?在模糊地带,这个新兴行业的监管仍存在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

  最近,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网约房上线前,经营者应当向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入住时,经营者需核验入住人员有效身份信息;如果入住人员不满16周岁,经营者应当确认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此外,网约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等。据了解,该《规定》将在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郑丽丽 编辑/梁瑄)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