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7010万余元!江苏宣判全国最高惩罚性赔偿金消费公益诉讼案

2021年03月16日 18:37:08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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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能量大盐湖水含有81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脑血管、内分泌病代谢等老年病症都有治疗功效”,听到这样的宣传词是不是很让人心动。2017年开始,有数百名老年人被这种“保健品”忽悠上当了。今天(3月16日),记者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判决:判令经营者按总销售额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010多万元,这是全国范围内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额数最高的一起消费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常州市不少小区里都冒出来一家 “常州老来寿服务站”的门店,销售一种名为“大盐湖水”的保健品,宣传称对老年人身体健康有奇效。受骗的王女士称,“他们告诉我可以治疗各种病,像我肝不好、喉咙不好,都可以吃好”。

  店里的销售人员对老人十分热情,每周上门送鸡蛋,还提供贴心服务。老人们纷纷心动了,花钱购买这种保健品。2018年8月,常州市市场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这种“大盐湖水”有假药嫌疑,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步鉴定为假药。之后,当地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打掉了以谢某为首的这个生产销售假药团伙,查扣大盐湖水9万余瓶,生产原料“氯化镁”267箱5340公斤。常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街道派出所民警沈振国介绍,“我们查处后,是一个非常简陋的地方,就是一个地下室,卫生条件也不达标,周围摆放的很杂乱,物品也没有消毒的过程,自己灌装生产,而且还有很多标签是非常不正规的”。

  谢某等人自行勾兑、灌装大盐湖水饮品,并通过强盛生物公司及各大门店对外销售,共计取得销售收入2336万多元,300多名老人上当。在一审判决谢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外,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认为谢某等人虚假宣传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利益,构成欺诈,作出判决:谢某、郭某、强盛生物公司等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侵犯了不特定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令谢某、郭某、强盛生物公司等按照销售额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7010多万元。

  在赔偿金执行到位后,消费者可凭消费证明材料向有关机关申领赔偿金,赔偿金有结余的,还可用于其他消费公益目的。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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