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常州武进警方获悉,近日,常州一名男子酒后殴打执法民警和配合民警执法的警务辅助人员,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袭警罪依法刑事拘留,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常州武进首起袭警案。
当天晚间6点多,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漕桥派出所接到警情:在雪堰镇漕桥老街,有一名男子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毛明治当即带领两名辅警赶赴现场,发现有一名男子喝醉酒后,在某民房内胡搅蛮缠。民警调查了解后得知,报警人就是该醉酒男子杨某,杨某(男,55岁,四川籍)此前有多次报警记录,都是酒后行为,民警随后联系杨某的家属到达现场。
在将杨某带离现场准备给其醒酒时,杨某几次躺倒在地,拒不配合民警。在民警搀扶其过程中,杨某挥手击打民警脸部,并敲打辅警手臂,抢夺辅警手中的出警记录本。当晚凌晨零点,在医院酒醒后的杨某被带回派出所,杨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
事发后,武进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督察、法制、案审等部门第一时间对该起袭警案件展开调查。目前,杨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武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