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 淮阴法院立案办理司法警察提请罚款强制措施案件

2021年03月06日 15:53:09 | 作者:刘晓靓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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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月6号)上午,记者从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立案办理了全省首例,司法警察提请罚款强制措施案。

  据了解,被处罚人于某华,女,56岁,为该院某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申请人祖母。3月1日上午,于某华至淮阴法院,在进行安检过程中因其未能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安检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引导,并帮助其获取了行程码,在获取健康码过程中,于某华认为手续繁琐是安检人员故意对其刁难阻拦,于是便出口辱骂,在安检室及院门口哄闹、辱骂长达半小时之久,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安检值班人员多次进行沟通,但于某华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冲撞安检线,并持雨伞击打值班法警,造成该名法警手部多处划伤。该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于某华控制并带离至询问室。

  在询问室,该院法警大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对于某华开展询问、辨认等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全程录音录像。经过规范调查取证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对该事件立案,并提请院长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鉴于于某华年纪较大,经批评教育后已经认识自身错误,并具结认罚悔过,该院最终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予以惩戒。

  据悉,该院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对进入审判区域外来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专人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出示指引,针对不同人群制定引导方案,老年人或无智能手机等人群按照指引真实填报、出示相关信息后仍能进入审判区域。该案中被处罚人于某华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视正常安检为故意刁难,辱骂、殴打司法工作人员甚至冲闯审判区域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法规。3月5日上午,淮阴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靳晔向于某华宣读了《司法惩戒决定书》,于某华对其行为悔恨不已,自愿认罚悔过,并已经缴纳相关罚款。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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