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一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突然自燃,西团派出所及时出警,将火扑灭。
1月21日8时许,西团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西团镇黄浦村三组中心路路段,一辆电动车突然起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联合政府专职消防队赶往现场。现场一辆电动车正在燃烧,火势较大。后经疏散周围群众和消防车灭火,火势于十几分钟后被扑灭,电动车已经被烧成了空壳。
后民警经现场了解,原来当日,一位老大爷从白驹镇家中驾驶该电动车到西团工业园区上班,骑到此处时,电动车冒火星,噼里啪啦,但因天气寒冷,老大爷头部和耳朵都带有帽子取暖,直到电动车起火将老大爷外衣引燃后老大爷才发现情况不对。幸运的是,周围农庄线群众较多且旁边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河,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老大爷跳入小河中将身上的火势浇灭,并且换上了周围村民提供的干净衣服。
因采取措施及时,未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老大爷腿部有明显的烧伤痕迹,随后民警联系120救护车并协助将老大爷送医治疗。经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系电瓶车电路短路造成,具体原因消防部门正在调查核实之中。
针对电动车自燃事件,警方提示:
1、除第一次充电外,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充电时,规范布线,限时间,充电器要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发热,严重则导致漏液,加上电动车线路不好,安全隐患大。
2、行驶中,充电器不要随车携带。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同时,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3、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电瓶。
4、电动车使用久了需要检修维护,最好去所购买车辆品牌的售后维修点维修。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