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模式 烂尾楼“起死回生”

2021年01月22日 15:31:19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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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百姓花一辈子的积蓄,甚至贷款,好不容易买了一套房,可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破产,导致楼盘烂尾,这样的闹心事让常州市民吴女士等人遇上了。为此,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模式,采取将购房款由第三方存管和新房团购等办法,充分保障了购房业主权益。

  1月21日,常州经开区法院顺利审结了这起房产公司破产案,众多买房人终于拿到了自己的新房。业主吴女士告诉记者:“在政府和法院各个部门努力下,房子还是顺利拿到了,各方面包括物业小区环境都很好,我们房产证也拿到了。”

  常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0年起,在常州经开区开发建设了一处新楼盘,当时得到许多刚需购房者和改善型购房者的青睐。常州市民吴女士于2013年曾花50多万元,向开发商购买了一套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期房。合同约定,2015年交付新房。可谁曾想到,2013年年底,这个楼盘突然爆出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消息,项目全面停工。

  楼盘烂尾当时殃及到两百多户买房人。众多买房业主担心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就此打了水漂,焦急不已,多方向当地住建、房管等相关部门反映,希望得到妥善解决。常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唐凯介绍:“当时这个案件处理过程当中有非常大的矛盾。几百户业主,因为开发商的资金断裂了以后停工停建了。很多业主觉得我投入这么大资金,还背负了这么巨大的贷款,我们的房子可能面临着重大损失。”

  2014年,法院受理了该房产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5年裁定破产。当时,这起房产公司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总额高达二十多亿元,涉及的房屋有几百套高层住宅。面对债权人数多、债权金额大,且存在优先权多项叠加的情况,法院将购房业主的相关诉求融入财产变价方案以及财产分配方案中,两个方案都获得广大业主的一致认可。

  这家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拍卖时,遭遇数次流拍,都未能成功处置。经当地政府的大力协调,引入政府平台公司参与竞拍,使得破产财产在短时间内变价处置,不仅提高了变现价值,同时也从时间成本上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唐凯副庭长介绍:“房地产案件破产当中,首先考虑的就是业主的生存权。如果把业主的生存权,也就是购房业主的购房债权确认为优先权的话,也就意味着可能会有相当大的清偿概率。”

  由于大多数业主系贷款购房,如果直接以购房债权优先向购房业主清偿房款,一旦业主不向银行归还贷款,将会产生大量纠纷。于是法院借鉴银行证券交易的第三方存管制度,以破产管理人账户作为第三方,破产财产变价款到账后,由购房业主、银行共同到破产管理人处办理手续,破产管理人将首付款退还业主、贷款归还银行。同时,为保障购房业主的权益,还向辖区内的开发项目采取“团购 ”的做法。

  目前,这个楼盘项目二期也已建设完成,几百套新房竣工后陆续交付给广大业主。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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