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1月14日 19:01:00 | 作者:蒋彬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5ba3803974346f38dfc3ba79124e855 29047916 2021-01-14 19:01:00 /a/20210114/25ba3803974346f38dfc3ba79124e855.shtml

  消火栓是重要的消防基础设施,是城市消防的命脉。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能否就近为消防人员提供灭火水源,能否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

  今天(1月14日)下午,镇江市司法局和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据了解,《镇江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是2020年度镇江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该《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市政消火栓由住建部门组织供水企业建设;单位消火栓以及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建设单位建设。同时还就不同类型的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责任主体作出规定,防止出现因失修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镇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生表示,结合镇江消火栓使用的实际情况,一些新建市政道路在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相对滞后,一些已经建成的市政道路由于各种原因在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方面还存在欠账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救援工作的正常展开。对此,《办法》规定新建市政道路必须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已经建成的市政道路消火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在改建、扩建市政道路或者供水管网时必须予以改建或者补建,逐步化解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无法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的困境。

  “《办法》的出台,对我们消防救援工作可以起到很大帮助。”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笪知春向记者表示,他们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对发现的不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消火栓的,提请镇江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该补建的补建,该改建的改建,从源头上做好消火栓的监督管理,保障消火栓好用、够用,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蒋彬 编辑/国正)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