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睢宁县仝某,前两天因为车辆违停被交警贴了处罚告知单,可是他并没有知错就改,而是在朋友圈发布一条辱骂交警的消息。12月17号,该男子仝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事发12月14日11时许,睢宁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永安路整治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时,对仝某驾驶的机动车张贴了违停告知单。仝某出于泄愤目的,在其朋友圈发表了一张违法行为告知单的图片,并附上一段辱骂交警的言论。
事发后,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并对嫌疑人展开调查。12月16日下午,仝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仝某交待,当时他一时气愤,为了泄愤就发了辱骂交警的言论。之后自己害怕就把发表的内容给删除了,担心民警会找上门,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民警表示,仝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结合其有投案自首的情节,并如实供述违法事实。12月17日下午,依法对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