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App在应用市场排行榜排名而衍生出的“刷榜”这一地下产业链,就成了不少人新的生财之道,蒋某就是其中的“出道者”。短短几年,靠着帮App“刷榜”,原本一贫如洗的蒋某成了开豪车住别墅的“成功人士”,年收入过千万,但他仍不知足,不惜铤而走险成为一众违法App的幕后帮凶。今天(12月4日),记者从连云港检察院获悉,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将蒋某、王某、陈某等12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3年至2019年这6年期间,蒋某的公司利用“刷榜”、虚假好评、开发积分墙进行业务分包、与手机软件研发公司联运等手段,为手机App上架某应用商城和提升排名提供帮助。蒋某及其团伙成员在明知所推广的App中可能涉及彩票、色情、赌博、金融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了高额的利润铤而走险,不惜触及法律红线,为一些软件开发公司提供包装上架、广告推广等帮助,收取推广费用或者进行利润分成,共获利5000余万元。
此外,蒋某、王某、陈某等人在4家冠以“金融服务”“信息科技”头衔的公司未提供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明知该公司旗下App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仍冒着风险与这4家公司签订推广合同,对上述公司的App产品进行下载推广和引流,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充值,为4家金融公司提供帮助,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经有关部门查证,上述4家公司及App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被各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高达20亿余元。赣榆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中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王某、陈某依法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并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后,该案18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赣榆区检察院从罪责刑相适应角度入手,对6名公司普通员工和2名程序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量刑建议。
通过这次手机软件刷榜案件,检察机关在此友情提醒广大手机用户,在下载或者使用手机APP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APP的合法性,尤其是对涉及彩票、赌博、金融类可能涉及违法的软件要提高警惕,谨慎下载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