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制售保险杠 一审获刑并赔30万

2020年12月01日 20:27:56 | 作者:胡艳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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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然而仍有人因为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今天(12月1日),记者从镇江法院获悉,最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傍名牌"制作、销售汽车保险杠的案件,涉案数额巨大。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是丹阳一家汽车附件厂的投资人,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他在未经汽车制造企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假冒该品牌车辆的保险杠,并在这些产品上使用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刑庭庭长任荣兴介绍:“他生产汽车保险杠想牟取暴利,假冒了吉利汽车的商标,这样他可以对外销售,谋取利润,但是他没有得到吉利汽车的商标所有人许可。”

  吉利汽车发现了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陈某某很快被警方抓获。任荣兴庭长介绍:“假冒吉利汽车保险杠数量是销售有800多根,但涉案单位被举报以后,公安机关在现场扣押了5000多根,总的数量接近6000根,涉案价值接近30万元。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且达到犯罪的程度。”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5000元,同时要求被告人企业不得再假冒吉利汽车公司的商标,停止侵权,最终被告人赔偿了吉利汽车公司30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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