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跟财产扯上关系的案子更是复杂。最近,镇江丹徒法院辛丰法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女儿将去世老父亲遗留下的十多万存款全部私自拿走,母亲一怒之下,将她告上了法庭。

在辛丰法庭庭审现场,一家人对簿公堂。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73岁的方某国去世以后,他的女儿方芳(化名)将父亲遗留下的18万元银行存单私自取走,这引起了方某国的遗孀也就是她的母亲及其家人不满。经过协调,方芳称以后母亲由她来养老,所以拒绝归还存款,因方某国的儿子方某强先于老人去世,其孙女享受代位继承权,为此,方芳的母亲和侄女作为原告将方芳告上了法庭。

主审法官罗晓文表示,被告讲了一个理由,先赡养母亲,钱花过之后再进行分割,比如她母亲如果生病了,她是唯一的女儿了,另外一个儿子先去世了,母亲的生病、养老都由她负担,负担以后剩余的钱,她认为再进行分割。

除了银行存款,去世老人还留下了两套房产,这两套房均位于丹徒区辛丰镇,都没有办理权属登记,也成了该继承纠纷案中财产争议点。法官认为,被告以赡养老人为理由拒绝退还遗产的说辞,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最终,主审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进行调解。法官建议,方某国夫妻二人的财产应该先行分割,也就是老人配偶应当先分得一半财产,然后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镇江台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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