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报道了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三个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在已经交付的情况下,周边道路却一直未能修建,影响业主进出小区的问题。经过沟通,此事终于有了结果(详情)。

业主们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7年11月22日,小区建设用地拍卖之初,邗江区人民政府就向原扬州市规划局发出承诺函,承诺包括姚大路在内的六条路,在2019年5月前完成。那么,当初这份承诺函是怎么来的,有关部门为什么要出具承诺函呢?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副镇长唐永华表示:“因为开发商到我们这个地方来投资,可能需要这方面的先决条件,要我们槐泗政府出一个承诺函,承诺这个道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同时请区委区政府盖了一个公章,这个责任主体应该是我们镇政府。”
既然承诺了,就应当兑现,而这位负责人表示,因为修建道路,涉及到村民拆迁、土地性质转换、用地报批等一系列手续,矛盾多,审批流程缓慢,所以镇有关部门只能边办手续边建设,但是,被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叫停了,原先的承诺也随之变成了一纸空文。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槐泗所所长夏峰说:“未履行合法的用地手续之前开工建设,我们作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依法制止的这种义务,所以我们给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不过,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上述几条道路的土地使用报批手续正在逐级审批,预计再过三个多月,这条路就可以建成通车。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槐泗所所长夏峰说,目前用地预审跟规划选址意见书已经下达,已经编制完毕,已经到位,那么下一步我们即将开展的就是,土地报批,报征。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副镇长唐永华表示,大概在10月底之前手续能够办下来,等手续办下来以后就组织道路施工,预计在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道路的竣工验收。
(来源:《零距离》记者/瞿秋荣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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