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旅游,大家都会买些当地特色作为纪念品。最近,许先生自驾去了趟西藏,也买了一个西藏的特产——藏刀。不过,8月6日他坐火车时,这个特产却给他带来不少麻烦。

8月6日上午10点40分,扬州火车站安检员发现旅客许某行李中疑似有管制刀具。许某解释,他刚刚和朋友从西藏自驾回来,现在要坐车回浙江老家。这把藏刀他是买来做纪念品的,并不知道违法。
但根据规定,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和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区销售和佩戴。而且许某携带的藏刀已经开过刃,符合管制刀具标准。

因为情节轻微,铁路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警告的处罚,并没收管制刀具。
警方提醒,在乘坐火车时,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即使不是管制刀具也不能携带。而在目前的实务操作中,只要刀身长度超5厘米,无论是剪刀还是水果刀,都不能带上火车。

对于非管制刀具,可以在火车站暂存或者邮寄。而对于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携带,一经发现不但要没收,而且当事人要面临处罚。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元国璋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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