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2020年08月07日 11:27:20 | 作者:许宸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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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如何办理?来看一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8月7日)发布的办理步骤吧。

  职工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后,可向中心申请将在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本中心(省直中心与南京中心是同城,不受六个月限制)。

  一、 线上办理

  1、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njgjj.com),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或个人密码两种方式登录。

  登录后,点击“异地转入申请”菜单,选择转出中心机构所在省(市)、转出中心机构名称,录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名称和职工手机号码后提交,系统提示流转结束即申请成功。

  2、手机下载并登录“南京公积金”APP,用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后绑定手机号,完成身份认证。点击“业务大厅”-转移业务(异地转移申请),选择转出中心机构所在省(市)、转出中心机构名称,录入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原工作单位名称,通过人脸识别验证或录入短信验证码后提交,系统提示流转结束即申请成功。

  二、线下申请

  1、本人办理的,可以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gjj.nanjing.gov.cn)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在南京市主城区缴存的单位,到公积金城中分中心办理;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单位,到对应分中心办理。

  2、委托人办理的,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gjj.nanjing.gov.cn)下载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携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代理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在南京市主城区缴存的单位,到公积金城中分中心办理;在江宁、浦口、江北、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单位,到对应分中心办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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