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凌晨,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在例行酒驾查处的过程中,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男子强调自己没有喝酒,但测酒棒却一直闪烁报警,原来是其刚刚喝过掺了酒的可乐。

凌晨零点刚过,正在淮海西路进行酒驾检查的泉山大队六中队民警们,对一辆由东向西驶来的白色大众轿车驾驶员刘某检查时,测酒棒红灯闪烁显示其喝了酒。刘某表示很诧异,说自己刚刚和朋友小聚,并没有饮酒。思来想后,刘某说可能是自己和朋友喝过的可乐里好像是掺了酒的,自己给忘了。民警对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4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对刘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聚会时不少人会饮用掺酒的饮料和各种鸡尾酒,不要以为饮料掺酒后的酒精很少而放松警惕开车上路,这样存在的风险和酒驾没有区别,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江苏广电徐州中心站/耿润方 季栋 通讯员/肖海波 编辑/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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