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汛期规定行船,一危险品吊拖船队在扬州水域被查处

2020年07月13日 19:24:08 | 作者:王泽坤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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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一危险品吊拖船队在洪汛期未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和超拖带量的违章行为被扬州海事查处。

  当天下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长江仪征捷水道巡查时,发现万隆船厂前沿的“江都拖XXX”吊拖船队存在异常。该吊拖船队共拖带危险品驳船5艘,驳船编队为3列,航行速度约为2.6公里/小时。海事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甚高频电话联系该吊拖船队,督促纠正违章行为,并通过甚高频电话提醒附近船舶注意避让。海巡艇维护当事吊拖船队纠正违章行为后,告知该吊拖船队已违反相关要求,责成其到扬州仪征海事处接受处理。

  今年长江水位持续上涨,已超往年同期水平。为保障洪汛期长江水上交通安全,近日,江苏海事局专门就吊拖船队的航行安全发布通告,要求吊拖船队在长江江苏段应以安全航速航行,正常航行时航速每小时不得低于4公里,吊拖船队总长度不超过230米,驳船编队不超过2列,每列不超过4艘驳船。载运危险货物的吊拖船队总长度不超过200米,驳船总数不超过4艘。

  另据了解,洪汛期以来,扬州海事多次走访辖区涉及吊拖船队作业的码头,扎实宣贯洪汛期吊拖船队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到港吊拖船队认真落实汛期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巡航巡查,持续强化过境尤其是桥区水域吊拖船队的航行管控,针对违章拖带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并按规定对违法主体实施信用管理,保障洪汛期长江扬州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菊琴 赵喜凡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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