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玳瑁能“辟邪” 结果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06月05日 15:52:29 | 作者:耿润方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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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近期审理的7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集中宣判。

  上午10:30,宣判活动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云龙院区大法庭准时开始。为增强普法效果,法院邀请了陆生野生动物专家徐州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工程师周虹、水生野生动物专家徐州市水族馆养殖部部长苏宏,现场为被告人上了一堂“环保课”,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进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教育。

  本次集中宣判的7起案件8名被告人犯罪主要是因为缺乏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4起涉蟒蛇案的被告人,看到民间演艺圈中很多同行都有蟒蛇、蜥蜴等野生动物表演,并有蟒蛇与观众互动、合影的环节,很是博人眼球,为了获得更多商演订单,在明知蟒蛇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分别非法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蟒蛇各1条,供商演使用,其中1名被告人还将其收购的蟒蛇出售给其学徒;2起涉玳瑁案件的被告人均为民营企业家,因出于个人喜好或者迷信玳瑁有“辟邪”功效,分别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各1只,价值8000元、6000元,在其办公室饲养观赏;1起涉绿海龟案系因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为牟利,在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至海南省海口市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9只,价值72200元,在徐州宏图三胞广场海底世界用于商业展览。案发后,上述野生动物均已被移送至徐州市水族馆及徐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经过鉴定,涉案蟒蛇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玳瑁、绿海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涉案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十五万元,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五万元不等。

  近日,栗战书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进一步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开展执法检查侧重之一既是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的情况。通过本次集中宣判活动,徐铁法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原则,力图在严惩犯罪的同时,斩断利益链条,加强对全社会的思想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江苏广电徐州中心站/耿润方 季栋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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