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为啥要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泰州金港嘉园土地证“难产”十年|荔枝解忧帮

2020年05月14日 16:04:10 | 作者:钱进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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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泰州市金港嘉园有不少商住房业主向荔枝解忧帮反映,多年来,他们的房屋只拿到了房产证,而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办不下来,如果要办,必须由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平均每户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比当初购房价格还要高。买房为何还要个人缴纳土地出让金,这背后到底有什么内情呢?

  土地证“难产”10年 补缴金额需数十万元 

  金港嘉园小区位于泰州市高港区金港南路东侧,除了普通住宅以外,沿街一排都是三层的商住两用门面房。业主们告诉记者,早在2011年左右,他们就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但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却始终办不下来,一直拖到了现在。“土地证一直说在办,我们跑了上千次,局长已经换了三个人,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推,推到现在。”一位业主表示。

  土地证为什么如此难办呢?记者了解到,2006年,泰州市高港区政府对金港南路进行改造,拆除了一批老的门面房,并以每平米300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随后,新建的门面房,即现在的金港嘉园包括临近的丽都新寓,价格翻了一倍以上,每平米达到了6500到7200元。因为当时两边门面房价格差不多,所以有的业主选择购买了金港嘉园,有的选择购买丽都新寓。可结果,选择购买丽都新寓的业主,没过几年就拿到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而金港嘉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却迟迟办不下来。原因就在于,当初高港区住建局下属的开发商高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现在办证就需要补缴,且还得按照现在的土地价格来。

  如果业主自己去缴纳这笔钱,算下来,每户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比原来的房价都要高。业主们认为,房屋土地出让金一般都是由开发商缴纳,所以这笔钱理应由高港区住建局,或者高港房地产开发公司来出,但是对方却迟迟不表态。

  当初规划为住宅  改商业其实是“违规”

  5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泰州市高港区住建局,泰州市高港区住建局副局长王续飞解释,当初是用地性质和相关规划存在冲突,所以导致办证难。“因为门面房要经营,就要办理相关商业用地规划手续。我们跟市、区相关的职能部门都进行了对接,但办手续一直都比较困难。”

  王续飞说,按照规划,金港嘉园只能建住宅,不能办商业,但是老的门面房业主提出来,拆迁后还希望在原地继续营业。为了急需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所以不得已又新建了一批门面房。

  在没有办理商业用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金港嘉园沿街门面房提前建成,并且很快出售给老业主。而随着土地市场相关规定越来越严格,办证也愈发困难。既然如此,为什么同时出售的丽都新寓门面房就没有遇到障碍呢?

  王续飞解释:“因为金港嘉园安置房沿街的房屋是有限的,所以当时政府决定向(丽都新寓)开发企业团购一部分商品房用于安置。”

  一个是土地挂牌出让,开发商拿地后正常开发的房子,另外一边却是划拨住宅用地不合规建起来的商住房。而业主们当初购房时,都不知情。泰州市高港区住建局表示,业主如今有怨言,他们也能理解。在政府多个部门的协调下,目前,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已经同意为金港嘉园门面房办证,但土地性质必须注明是划拨。泰州市不动产产权登记中心主任蔡京华表示:“用途都是商业,正常使用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差别在于转让的时候,要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

  因为转让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过高,金港嘉园门面房的价格明显受到了影响,差不多只有丽都新寓的一半,对此,业主们难以接受。由于双方矛盾分歧仍然较大,又找不到更好的解决方案,高港区住建局与业主们只能继续协商。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钱进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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