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靖江的李先生日前向荔枝新闻反映说:最近他打算出售自家的房子和车位,结果发现当年开发商卖给他的车位居然是法律禁止买卖的人防车位。记者走访发现,李先生所在小区的人防车位,几乎都被违规卖了出去。
李先生说,2010年,他在泰州靖江中天城市花园东区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地下车位。前两年,他打算将房子和车位卖掉。“买了两年都卖不出去。”李先生说,后来有人“点拨”他,把房子和车位分开卖,房子就能卖出去了。
查询后得知,李先生买的车位属于人防车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人防车位禁止买卖。李先生说,怪不得当年开发商拒绝提供车位买卖合同,只给了他一张车位买卖发票,原来是忽悠他。于是,李先生打电话向靖江市人防办投诉。
靖江市人防办相关负责人陈主任告诉记者,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禁止买卖人防车位,但没有出台处罚条款,导致违规买卖人防车位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很普遍。
2013年5月,江苏省出台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增加了买卖人防车位的处罚条款;并且明确,人防车位不得买卖,可以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三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人防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而且不允许买卖、附赠。陈主任说,条例还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由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整改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名负责人表示,李先生购买人防车位的事情发生在2010年,加上中天城市花园的开发商企业早在2013年就已经注销,导致他们无法处理。
不过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时至今日,仍然有人在倒卖中天城市花园东区的人防车位。一名业主告诉记者,他一下子买了三个车位。“我知道这是人防车位,但是没办法啊,要停车啊。”多名业主透露,他们是通过“买”的形式拿到人防车位的。
既然开发商公司已经注销了,到底是谁在倒卖人防车位呢?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处了解。物业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人防车位他们根本管不了。“车位是以前的开发商承包给个人卖的。”工作人员透露,一个叫杜某的人掌握了小区全部的人防车位资源,对外销售或者长租,明显违反《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杜某,声称要购买人防车位。
杜某称,现在人防车位5万元一个。他让记者到地下车库挑选,看到合适的,价格可以商量。杜某称:“你要想买就买,要是想租也可以,一个月租金300元。”
记者将杜某违规买卖人防车位的情况反馈给了靖江市人防办。不料相关负责人陈主任称,这些人防车位早在2013年5月之前就已经转让给杜某了,因此杜某买卖人防车位不算违法。
这名负责人的说法准确吗?记者联系了江苏省人防办。省人防办政策法规处负责任答复说,这个肯定是不行的。江苏省人防办明确表示,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无论倒卖者之前是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手段拿到人防车位的,只要在2013年5月之后销售、长租或者转赠,都属于违法行为。对此,靖江市人防办最终同意,介入调查中天城市花园东区倒卖人防车位的事情。
今日锐评:倒卖人防车位,还有很多疑问需要解决
今时今日,倒卖人防车位已经明确属于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另外,按照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的租金一个月最高是170元。很明显,中天城市花园的人防车位租金已经达到了300元一个月,明显超标。另外,人防车位的租金必须专项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以及补贴物业管理费用。这个杜某倒卖人防车位,收的钱去了哪里?很有必要查个清楚。靖江市人防办声称杜某的行为不违法,到底是对法条掌握得不到位还是有意袒护,我们不得而知。希望靖江市人防办能将这件事查个清楚。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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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清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