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通海安的谢某,去年年底收到朋友邀请,要参加朋友孩子的十岁生日宴,本来这是一件高兴的事,可谢某却为了送个生日礼物,结果做了件违法的事,前不久她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谢某因为手头拮据,就想着去服装店买些打折商品来送礼。海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盼盼介绍:“谢某发现店里面老板娘很忙,她就想着偷一两件衣服回去送给孩子,就趁老板娘不注意的时候,将一件孩子的羊毛衫塞进了,自己的外套底下带回了家。”
谢某回家后,突然想起朋友的孩子是双胞胎,一件衣服送不出手,于是她第二天又去了这家服装店。又是同样的作案手段,趁老板娘不注意的时候,又偷了一件羊毛衫。

生日礼物是送出去了,可事后服装店老板发现衣服少了就报了警。通过监控视频研判,警方锁定了嫌疑人谢某。传唤谢某后,她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冯盼盼告诉记者:“经鉴定谢某盗窃的三件衣服,价值共计不到500元,为什么要对谢某追究刑事责任呢,是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多次盗窃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零距离》记者/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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