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按时复工复产产生违约现象时,能否去公证部门办理“不可抗力”证明来规避违约责任?

本月初,扬州市某房产公司施工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完成施工建设,心急如焚。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房产公司如果延期两个月交房,要支付数十万的违约金,公司将面临巨大压力。据了解,受疫情影响,该房产公司延期交房在所难免。不过,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形下,房产公司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为此,该公司找到扬州市公证处,申请“不可抗力”证明。

公证处工作人员经过严格审查,最终确定该房产公司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给与证明,房产公司凭此证明省下一大笔违约金。
扬州市公证处提醒,如“不可抗力”是在企业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的,则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韩瑜)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