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这些用工雷区不能踩!

2020年03月23日 14:51:24 | 作者:范涤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8923ff2f8ebc4694a4747907d65bab8c 22117092 2020-03-23 14:51:24 /a/20200323/8923ff2f8ebc4694a4747907d65bab8c.shtml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很多企业推迟了复工时间。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合同后,单位需支付赔偿金还是补偿金呢?近期,徐州市总工会就有关劳动合同中的典型问题,发布了用工指南。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需要隔离或接受医学观察,导致无法正常上班。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能以疫情防控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徐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牟忠武介绍,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政策,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它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如果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已经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赔偿金呢?牟忠武表示,用人单位以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或被隔离治疗、观察、留验或被采取其它隔离措施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应当向员工支付法定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经济赔偿金。

  那么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依法终止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呢?如劳动者故意传播病毒构成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此需要强调,如果劳动者仅仅被采取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要说明的是,如果员工因拒绝接受医学观察、检验和检查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用人单位可与其立即解除合同,并且不必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遇到了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人社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韩瑜)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