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苏州昆山市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公开审理了赵某群、赵某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一案。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苏州地区首例涉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判决如下: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据了解,2016年11月至2020年1月,赵某仁伙同赵某群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从他人处低价购进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耳塞等物品并进行销售,金额达11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认定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通过当地论坛网络发布口罩销售信息,在明知部分购买者购买口罩用于支援武汉疫情防控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向多名被害人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达7000余只,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6900余元。
2020年1月26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处查获标有“3M”注册商标的口罩1465只、呼吸器500个、耳塞11500个。经检测,均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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