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一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菲菲(化名)治愈出院。她的医疗费用为13344.29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11829.86元,其自付费用1514.43元全部由无锡市财政承担,自己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无锡市医保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零自付”,就是具体体现。截至2月21日,无锡市区累计结算出院新冠肺炎患者涉及的医疗费用约48万余元,目前单人费用最高病例已超16万元,全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承担。

为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2月初,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无锡市医疗保障局明确了确诊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综合保障办法:对已参保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现综合保障。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于未参保人员,无锡市明确全力先行救治,并可抓紧补办参保手续,参保后,报销医疗费用不受待遇等待期政策影响。

为切实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对定点医疗机构,无锡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提前拨付了一定额度医保资金,同时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费用单列计算,有效保障了收治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向无锡市区医疗机构拨付270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江阴、宜兴市医保局累计向辖区内定点收治医院和援湖北医务人员所在医院共拨付1800万元,全市总计预付医保资金4500万元。
疫情防控期间,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的门诊慢性病且按照临床规范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一次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
(来源:江苏广电无锡中心站/刘康亮 赵夏楠 编辑/张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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