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今天(2月14日)发布通告,南京全市启动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以来,南京警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了一批涉疫违法犯罪嫌疑人。截至2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279起、处罚283人,其中5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0年1月29日,南京警方接到“有人销售假冒某品牌口罩”的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于1月30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男,30岁,安徽阜阳人)、朱某(男,51岁,安徽阜阳人)、丁某某(女,27岁,浙江台州人)和张某某(男,39岁,安徽亳州人)。经侦查查明,丁某某向张某某购买大量假冒某品牌口罩,将假口罩加价转卖给朱某和程某某,再由朱某和程某某对外出售、流入市场。1月30日至31日,程某某、丁某某、张某某、朱某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5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月2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30岁,浙江温州人)以出售口罩为名,骗取受害人数十万元,全部用于赌博挥霍。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某。2月4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2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提醒,疫情当前,请市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警方正告,对于涉疫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宁公宣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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