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月11日下午3点,连云港已完成11家旅行社144万元暂退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据悉,该市2月17日前完成旅行社申请审核工作,3月5日前暂退质保金工作将全部结束。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根据国家文旅部要求,连云港市文旅局迅速采取行动,加班加点为企业在申请取款中提供全方位服务。考虑到办公安全,现采取全程线上操作方式,通过QQ、微信、邮箱等多种方式线上接受旅行社咨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接触和流动,全力帮助旅行社渡过难关,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旅游管理部门暂退部分保证金这一政策无异于一场‘及时雨’,将在此困难时期缓解旅行社的压力,让企业有机会喘口气,继续寻找生存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市区某具有出境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说。记者了解到,也有一些地接社负责人表示不会行使该权益,“我们的保证金不多,在这种关键时期就不‘添乱’了。”连云港市阳光旅行社负责人李波说。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吴斌 通讯员/包倩 许钦源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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