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 ,南京禁燃范围进一步扩大,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有些贪图小利的商贩非法经营,近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就对这样一起案件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顾某和妻子张某共同在南京市六合区经营一家百货超市,两人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从他处购进烟花爆竹,随后通过自家的百货超市再批发或零售给附近的商贩,非法销售金额达到46万余元。
截至案发,顾某家的仓库还存有315箱烟花爆竹,对附近的居民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宇说:“没有烟花爆竹专卖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烟花爆竹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达到一定的金额,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目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对顾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对朱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
过年期间,常有不少商贩会在店门口、路边支起摊点贩卖烟花爆竹,王宇提醒,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对空气有污染,还存在一定的危险:“我们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这样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如有发现非法运输、存储、销售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可拨打110报警。”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玉洁)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