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东山交警中队在上坊例行检查时,拦下了一辆轿车。开车的是一名男子,车窗摇下后,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让他做呼气测试,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三十四毫克。
开车的男子赵某大呼冤枉,称自己没有喝酒。但结果在那儿,他又无法解释。此时,赵某的同伴突然想到什么,从车里拿出一瓶漱口水,说赵某最近口腔溃疡,刚刚确实用过漱口水,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引起的。民警仔细查看漱口水发现,该产品确实含有酒精乙醇成分。
10分钟后,民警让赵某进行第二次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零,证实赵某确实没喝酒,随后将车辆放行。
民警提醒市民们,漱口水虽然不是口服饮用药物,但部分产品会在口腔产生酒精残留,为避免带来误会与不便,驾驶车辆时应注意不要口含或服用相关产品或食品。
好在酒精只是暂时停留在口腔内,如果市民食用了醉虾或发酵类食物,一旦达到饮酒处罚标准,可就免不了要通过抽血来核实了,在这儿还是要提醒司机,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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