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狗捕杀野兔子 六名涉案村民被抓

2019年12月13日 21:34:15 | 作者:陈冬平 曹磊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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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苏省行政所辖区域,没有设立狩猎区,因此,采取任何方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12月13日下午,记者从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了解到,经过连日来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一个非法捕杀、销售野兔子的团伙,抓获6名涉案嫌疑人,查扣被捕杀的野兔子138只、野鸡2只。

  在六套派出所大院内的水泥场地上,一百多只野兔摆满了场地,几名辅警正在清点。承办此案的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张炜警官告诉记者,11月28日深夜,派出所组织民警和辅警在辖区内开展“零点行动”时,发现两名头戴强光灯具、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行迹可疑,遂依法示意他们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摩托车行李箱内有已经死亡的两只兔子和两只野鸡。

  经过进一步的审查,嫌疑人张某、林某伙同他人自今年10月份以来,采用猎狗追撵的方式捕杀野兔,除部分自己食用和送朋友外,其余均以每斤二十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滨海人张某和他人。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派出所随即组织警力赶到滨海县城,将张某夫妇抓获,并在其家中的两只冰柜里面查扣已经死亡的野兔132余只。

  目前,3名村民因涉嫌非法狩猎,3名村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张炜警官在此也提醒广大民众,在江苏省行政所辖的区域内,没有设置狩猎区,因此,采取任何方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犯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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