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政风热线》节目曾经报道了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一家名为江湾国际的楼盘,在销售新房时,强制业主在交付了5万元保证金之后,出租“70年使用权”的地下车位,而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车位竟然是人防车位。
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防办作了反映,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开发商一次将人防车位出租70年,如果调查情况属实,将立即叫停违规行为!

11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该江湾国际楼盘,追踪当地人防部门对此事的查处情况。


记者来到了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防办。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江湾国际小区违规将人防车位违规出租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规定,后期查处情况由该楼盘所在的南通市苏通园区管委会负责。但是,在苏通园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却将皮球踢回到了南通市经济开发区,并表示事发当时的管理、查处职能并不在这里。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苏通园区管委会的辖区内,有多个楼盘正在销售,那么,如果再次出现人防车位违规出售或者出租的情况,应该如何监管和处理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只负责人防工程质量建设这一块管理的,至于后续的这些资产管理,以及违规行为的监管,我们没办法管,主要原因是体制还不太健全。

在11月25日《政风热线 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活动中,江苏省人防政策法规处处长江涛对此回应说,这两个单位都是执法部门,这两个单位都应该处理这个事情,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三年,所以租赁七十年肯定是违法的。物业管理条例同时给出了处罚的条款明确,建设单位是没有权利去出售人防停车位的,租售期限超过三年或者违法出售是要责令改正并给予处罚的,可以处以五万到二十万的罚款。

江苏省人防办主任戴跃强表示:各级人防部门都有这个权利来行使,按照权限如果有进一步跨区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防部门反映,上一级人防部门应该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这个反映出各级有关部门没有把人防工程的使用监管落实到位,同时也反映出这些岗位的同志们作风担当不足,今后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监督检查,像这样的事情要进一步跟踪了解情况,妥善的处理,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乔一峰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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