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过程中,关于远光灯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但很多司机往往不注意这些规定,在市区随意使用远光灯。昨天(11月13日)晚上,淮安交警支队开展了一次针对夜间滥用远光灯的集中检查,以此来整治道路不文明行为,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晚上八点,淮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多条主干道设置了检查点,严查司机滥用远光灯行为。不一会儿,一辆在翔宇大道上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轿车就被民警拦下。
随后民警依法对这名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为了让违法司机能够意识到远光灯危害,交警部门还特意安排了远光灯的体验项目,让自愿的司机坐在车前感受远光灯的威力。
短短一个小时,交警部门就查处了4起滥用远光灯的违规行为。交警告诉记者,夜间行车时如果车辆开着刺眼的远光灯,会使对向车辆的驾驶人视线受到影响,短时间内无法判断前方路况。而一些司机气不过也使用远光灯还以颜色,更增加了行车的危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照明条件比较好的城区不可以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需要在距离对方来车150米之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此外,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也不能使用远光灯。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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