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罗永浩被镇江丹阳法院限制消费的消息成为了舆论热点。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今年 9月4日,镇江丹阳市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5991.6元。由于锤子科技未履行判决,罗永浩被限制“高消费”。
11月3日晚间,罗永浩通过微博回应称,公司最难的时候,欠下6个多亿,现在的情况是还了3个亿,还剩下3个多亿;自己会继续努力,在未来一段时期把债务全部还完,哪怕以“卖艺”的方式,但不会放弃锤子科技。
对于罗永浩的回应,镇江丹阳法院如何看呢?今天上午,记者致电镇江丹阳法院,工作人员表示,限制高消费没有特意针对名人,在此案件中是把罗永浩列为普通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执行措施。而罗永浩回应,哪怕“卖艺”也会还款,法院表示欢迎,希望履行承诺,早日还款。待偿还完相应债务,也会按规定取消对他的“消费限制令”。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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