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号)上午,南京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2020年度的筹资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在校中小学生的参保政策。

发布会上公布了2020年度南京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6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5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0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6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48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为75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150元/人·年。
相比2019年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方面,南京市财政补助标准居全省第一,是个人缴费标准的3.5倍,财政补助标准将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在个人缴费方面,标准实现统一。省医保局副巡视员张峰表示:“仅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了20元/人·年,其它三类人群保持不变。因为制度整合前,原两项制度个人筹资标准相差较大,为缓解参保人个人缴费负担,2019年财政对原新农合老年居民和其它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定额补贴。2020年起,全市将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
此外,南京将继续扩大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的参保范围。在南京市小学、初中、高中就读的非户籍在校学生,均可选择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张峰说:“个人按‘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全额缴费,保障在校中小学生的医保权益。同时,对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在南京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我市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享受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彭迪帆 编辑/国正)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