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月22日)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起,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原件即可办理审批,审批时间比之前可减少5天时间。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后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的等待时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调相关部门、银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取消了买卖预告登记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只需凭备案后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可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将查验借款人买卖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情况,审核通过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通讯员/邵艺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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