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教育部门对这些违规培训机构动真格了

2019年09月12日 11:02:13 | 作者:王德俭 陈军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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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开学,在学生们放学后的学习生活中,培训班是绕不开的话题。但记者走访发现,目前一些培训机构还存在培训教师信息无公示、用优惠方式变相超期收费等问题。在9月9号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大型全媒体直播活动中,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力争使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走访中记者发现,在南京市江宁区的明素教育,没有在明显位置公示培训教师的信息。10号下午,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并于11号下午进行了回头看。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职社科科长陈纯忠表示:“应该从根本情况来看得到了纠正,比如这个教师信息原来是在里边,不方便老百姓查看,改到外边可以随时看到教师的资质。”

  而在南京市创新专修学校,则存在在办学过程中用优惠方式变相超期收取费用、学员上课时人员过多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行政警告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陈纯忠表示:“学校一次收一个学期的费用是不允许的,我们要求他们一次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同时还要解决上课人员过多的问题,必须达到人均三平方米的面积。”

  执法人员还发现,该机构部分教室存在没有窗户、不通风的情况,现场也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原来最后一排桌椅要拿走,专家还要来验收,如果发现问题还要整改。里边是全封闭的,后面我们要督促他装新风系统。”

  有的培训机构还存在着安全隐患,在江宁区的采薇教育培训机构记者看到,二楼与三楼之间的铁质楼梯非常狭窄,走起来让人心惊胆战。对此,执法人员要求,消防通道不得当作学员通道来使用:“这个是它的消防楼梯,只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平时不允许使用,学生、家长平时从大平台、商场那边走。”

  记者了解到,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去年全省就已经开展了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确实规范了不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副处长王嵘表示,下一步教育部门还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大执法力度,让市场得到进一步的净化,真正地让培训机构成为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学习补充:“第一,我们要注重规范引导,出台长效机制,把一些标准再进行进一步细化,让培训机构的工作有章可循;第二,要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第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培训机构加强自律,家长、学生、整个社会对培训机构有很好的监督,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陈军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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