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东方航空从南京至厦门的MU2809航班,在巡航期间客舱内发生旅客充电宝直燃事件,东航机组第一时间按程序妥善处置,迅速派出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确保安全,机组决策返航南京。近年来,充电宝在飞机上自燃的事件多有发生。9月5日,为了让大家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携带充电宝乘机,记者也向机场安检人员进行了请教。

充电宝对航班飞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隐患,一旦短路很可能发生爆炸,有些机型客舱内配有机载氧气瓶,一旦在飞行过程中充电宝引燃氧气瓶,后果不堪设想。此外飞机的颠簸,气流的变化都有可能引起充电宝短路起火。

那么根据民航局规定,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需要遵守哪些条款呢?

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安检部安检员孙丽媛表示,托运行李中是严禁携带充电宝的,对于电子设备里的比如相机里的充电宝,都是要单独拿出来经过检查通过才能携带,超过160Wh是不可以携带的,100-160Wh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而且只能携带两块,充电宝上要有明确的标识,标识不清或者没有明确标识的是不可以携带的。


目前,市面上的充电宝大都以mAh毫安时为卖点,而没有直接标明额定能量。旅客可以通过“额定能量(Wh)=标称容量(Ah)×标称电压(V)”的公式,换算得出。譬如,一个20000mAh的充电宝,它标注的电压是3.7V,那么它的额定能量就是20000mAh/1000×3.7v=74wh(小于额定的100wh,可以携带上飞机)。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蒋婕)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