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南通海安市公安局通案决定,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又肇事逃逸的龚某作出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龚某的妻子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干扰执法,也将被行政拘留。

8月11日下午,李堡镇包场西路邮局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当天,民警决定对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立案侦查,没想到,事故发生后不久,自称肇事车辆驾驶人的李某主动到中队投案自首。

然而,由于李某在民警询问过程中言词闪烁,且对事发时的碰撞过程及逃逸过程表述不清,民警心存疑问,侦查工作仍继续进行,迫于压力,8月13日,龚某在妻子李某陪同下到交警李堡中队,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民警介绍,夫妇二人除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外,还将承担事故双方车辆近两万元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赵恩婕)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