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3日)上午,安徽省马鞍山的陶女士向荔枝解忧帮反映,6月2日,她在南京市秦淮区科芮恩整形医院做的双侧耳软骨隆鼻手术,花费20600元。然而十多天后,却发现自己的鼻腔里仍残留着一节十几公分长的纱布。
6月2日,陶女士在南京市秦淮区科芮恩整形医院做隆鼻手术。
6月10日,拆线并取出纱布。之后,鼻腔、口腔一直有股恶臭味。陶女士向医院反映,院方解释说是伤口还未恢复好,有分泌物,吃点消炎药就行。
6月16日下午,陶女士突然觉得嗓子里被什么东西卡住,照镜子时发现左边鼻腔里有东西,用镊子取出后发现是一节十几公分长的纱布并伴有恶臭味。第二天去南京市秦淮区科芮恩整形医院,该院朱院长说先让她去检查治疗,然后再来协商解决。
(图为陶女士自己从鼻腔里取出的纱布)
7月17日,陶女士在马鞍山人民医院做电子耳鼻喉镜检查,镜下诊断为“鼻炎、隆鼻术后”。于是,陶女士就带着所有检查报告和单据,去找南京市秦淮区科芮恩整形医院的朱院长,朱院长说纱布是护士在取纱布的时候,没有取干净,这是他们医院的责任但不属于医疗事故。
对此,陶女士要求院方一要道歉,二要退还手术费。
(图为马鞍山人民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
对此,记者联系了南京市秦淮区科芮恩整形医院的朱院长,朱院长解释,这个手术术后需要放一块纱布,并要求术后按照一定日期取出。“陶女士的手术不像人家做得不成功,整体上只是鼻腔里的这块纱布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取出来,这是院方的不对,也给患者带来不便,院方愿意适当给一些补偿。”对于陶女士认为整个手术是失败的,属于医疗事故,朱院长表示可以请第三方进行鉴定评估。 那么,大家如果在医疗美容方面或其他医患方面遇到问题,应该怎么办呢?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医政科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四条解决途径:
1、医患沟通
2、医患明调
3、法律途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可以写个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然后再附一个病历复印件或者是手术记录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患者和医疗机构关系的复印件,然后加一个申请书交过来,然后医政科帮着交到市里的鉴定办。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 编辑/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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