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居民余女士向荔枝解忧帮反映,一楼的邻居破墙开店,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她向当地的多个部门进行了举报和反映,违法人员也收到了限期整改通知,可一年时间过去,事情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下整改通知的单位竟说没有执法权,而且她还遭遇到多个部门“踢皮球”。这是怎么回事呢?
余女士家住鼓楼区三条巷49号102室,2018年5月,隔壁101室在楼道墙壁上凿开一道门,并且把开门的房间租给一个家政公司做生意。余女士认为,破墙开门的行为拆改了房屋的承重墙,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在居民楼里开店做生意也影响了邻居的日常生活。
2018年5月份开始,余女士先是找到101室邻居、希望其恢复原样,但遭到拒绝,随后她又找了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此事反映给了鼓楼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2018年12月,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到场调查后告诉余女士,他们立案调查,并且通知这户居民立即整改,但又称他们没有执法权。
邻居的行为并未得到纠正和处罚,余女士随后又向鼓楼区信访局、鼓楼区政府等多部门反映此事,事情最终还是落在了鼓楼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房管部门仍然以没有执法权为由,让余女士继续等待。
无奈,余女士再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余女士,目前房屋安全拆改投诉的最后执法权已经下放给区里了。
何谓执法权下放?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侦岑解释,《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赋予了区房屋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所以南京市鼓楼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是有相关执法权力的。
7月12日下午,当记者陪同余女士再次找到鼓楼区房产管理科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这里每年都会收到3000多起关于房屋安全的各类投诉,经过调解,绝大部分投诉都会处理掉,但是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的违法人员,他们也没办法。“我们这里有从2017年开始积压的146份房屋安全违法案件,虽然都一一发了整改通知,但都没有真正去执法或者强制执行,因为没有执法队。”
南京市和鼓楼区两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都表示,2018年相关执法权限从南京市房产部门下放到各个区,但是区一级的房管部门并没有自己的执法队伍,也没有执法机关承接房管方面的执法权。
“执法权2018年前在市房产局,我们把案子交到市局,市里面有稽查大队,稽查大队会处理。2018年1月1日开始执法大队把权力下放到了区里,现在区政府也不说安排给谁执法,区房产局自己又没有执法队。”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产管理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房屋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也称,因为一些原因,后续的执法交给谁来做区政府没有明确。
而对于余女士所反映的问题,鼓楼区房管部门表示,还是要继续等。余女士遭遇的情况将如何解决?记者也将保持关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周会峰 韦少华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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