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职称办召开2019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部署全市职称工作总体安排。在最新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中,部分职称申报条件有所调整。
在学历资历条件方面,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余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可放宽至申报截止日期前。
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方面,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在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方面,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称的起始时间自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证书批准时间)起算。

此外,南京职称申报和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等功能。申报人通过“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申报,个人信息自动获取,无需上传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人事代理等信息。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继续教育学时等信息通过系统核验即可免于提交相应材料原件。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论著等材料,系统将通过“中国知网”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报告供专家评审时参考,杜绝学术造假现象。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编辑/韩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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