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老百姓买理财产品,银行承诺返还现金;办理房贷,却强制客户购买一份保险,银行这样做合规吗?6月17号上午九点,江苏银保监局局长熊涛带队,走进江苏广电《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关于银行业最新监管政策、信用卡使用、银行贷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接受银行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和投诉,现场回应群众诉求。
银行销售理财产品 “卖者有责”
2018年4月,千呼万唤的资管新规正式出台,新规带来的最大变化,简而言之就是打破刚性兑付。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会感受到市面上净值型理财产品越来越多,预期收益产品会越来越少,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目前新规出台一年多时间了,各家金融机构执行得如何?从前期采访中可知,风险评估更像是“走过场”,各家银行揽存 “花样百出”。
江苏银保监局副巡视员朱厚志直言,这属于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有明确规定,“卖者有责”,银行员工需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不能误导消费者;同时严禁通过返还现金等不正当行为,变相高息揽存。
朱厚志说,从2016年开始,银行业销售理财产品,在网点销售的必须要设立专区,还要录音录像。特别是产生纠纷以后,可以很快把情况弄清楚,这样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保监局日常的监管当中是靠非现场监管还有现场检查,每年都有专项围绕不同的重点,今年对涉企的违规收费马上就有一个专项的检查。他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日常检查和长效监管。
江苏银保监局局长熊涛指出,资管新规的出台,也在引导投资者转变思路、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理财产品的本质是投资业务,而非存款业务,一句话“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考虑投资风险,根据自身风险偏好做出判断。
银行借贷搭售 违反“七不准”规定
来自无锡的杨先生来电反映,今年5月在银行申请办理房贷时,遇到两家银行,一家银行的业务员提出要办房贷必须先购买保险产品,另一家银行业务员则强制搭售基金,杨先生很纳闷,这么做有据可依吗?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直播现场,涉及的两家银行副行长均做出回应称,员工做法违规。
根据银监会的“七不准”规定,其中之一为不得借贷搭售,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江苏银保监局副巡视员朱厚志说,2018年江苏银保监局对于违反七不准的行为,总共在全辖处罚了13家机构,罚款了390万元,处罚责任人6人。同时对责任人,银行的高管也罚了18万元,可以讲对这一块工作力度很大。但是仍然还存在借贷搭售这种现象,他表态,对这个问题下一步将加大这方面的整治力度,一经发现严格的依法依规处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昕 刘雨薇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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