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宠物热”兴起,有些人出于猎奇心理,买不常见的动物来饲养。而不良商家为了迎合这些客户,将一些不允许售卖的野生动物当成宠物来售卖。殊不知,这些都触犯了法律。6月5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涉案被告人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2016年年初至2017年7月,被告人任某伙同黄某、何某多次共同收购、运输、出售长臂猿、蟒蛇、小熊猫等珍贵、濒危动物。被告人任某受何某的指示,协助黄某将大量蛇通过快递运至广东郭某处进行寄卖。
据了解,案件跨越江苏、浙江、河南、四川、广东、云南等省。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长臂猿、蟒蛇、小熊猫、猕猴等涉案动物。部分动物已被苏州市动物园等单位接收。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郑佳俊介绍,本案当中涉及到的相当多的野生动物都是嫌疑人在网上通过微信朋友圈,包括在网络平台上面进行大肆的售卖发售。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市民无论是为了购买用于饲养目的或者是购买用于其他的目的都是非违法犯罪的。
苏州姑苏法院审理后,对任某、陆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七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自2016年至今,苏州姑苏法院共审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20件,涉案38人。涉案被告人往往通过网络招揽买家、完成交易。不仅犯罪手段隐蔽,而且犯罪成本低。并在明知所涉动物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以身试法。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历史文化和环境资源庭法官李丽鲜表示,年轻人养宠物一定要搞清楚是否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市民如果发现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行为的话,可以及时报案。如果对于涉及到的动物不确定属性的话,可以向动物园或者鉴定机构去进行咨询了解。同时,建议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耿昊东 郭彧 编辑/梁瑄)
我要说两句